作者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引言
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是怎样的,这无疑是每一位购买此类房屋并居住生活的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政策话题。 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是每一位购买此类房屋且居住生活的老百姓所关心的政策话题。 每一位购买小产权房并居住生活的老百姓,无疑最关心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 购买此类房屋居住生活的老百姓,无疑最关心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 每一位购买小产权房居住生活的老百姓,都对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最为关心。 购买小产权房居住生活的老百姓,都对其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最为关心。 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是购买此类房屋居住生活的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政策话题。 每一位购买小产权房居住生活的老百姓,都关心小产权房的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 购买小产权房居住生活的老百姓,都关心其最终命运这一政策话题。近日,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与市法制办一同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对于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需要补缴 50%的市场评估地价;对于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需要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之后,才可以办理商品性质。文件正式施行的话,就意味着深圳产办类“小产权房”只需补缴地价的 50%就能够转正!对于这一有可能到来的新政,我们应该如何去解读呢?
【新规不管住宅类小产权房】
明律师首先指出,若您购买的小产权房是用于居住生活的住宅房屋,那么只需作为“吃瓜群众”围观这份征求意见稿即可,因为您的房屋与这一新政无关联。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要“确认或处理”的是由以下两大类历史遗留原因所形成的违法建筑:
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的产业类违法建筑,其中包含生产经营性以及商业、办公类的历史违建。厂房、仓库等这类实际用于工业生产或者货物储藏等用途的建筑物以及其生活配套设施属于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商业性文教体卫类历史违建,指的是实际用于商业性文教体卫等营利性用途的建筑物及生活配套设施。
其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的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这类建筑实际是用于非商业性的文教体卫、行政办公以及社区服务等非营利性的用途,同时还包括生活配套设施。
这里面不包括老百姓关心的住宅类小产权房的“去留”问题。所以,那些激动于“我的小产权房补缴一部分钱就可以转正啦”的围观群众散了吧。
【深圳市的新规具有地域特殊性】
文的《起草说明》指出,历史违建的产生与土地国有化以及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等因素存在紧密联系,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一种产物。通过对产业类历史违建进行处理,能够明晰土地使用权,让存量土地资源得以盘活,推动工业区升级改造以及产业转型发展,还能破解产业空间不足等对深圳城市发展形成制约的问题,同时也进一步落实了我市产业区块线划定的相关要求。处理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有利于解决城市发展中公共基础设施缺口大以及实施难等突出问题,有助于促进解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土地遗留问题,能够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可以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明律师想提示大家,深圳市是改革开放的龙头城市。它的历史发展过程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和其他地区未必能有可比性。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小产权房”,在“违法性”方面与其他地区必然是有所不同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是专门为深圳市的问题而起草的,无法涉及其他地区的事务。其他地区的小产权房“业主”需耐心等待其房屋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拆除一批,确认一批仍是处理原则】
《起草说明》指出,其一,要严格遵守规划和土地管理的硬性规定,依法拆除并没收一批历史违建;其二,依据历史违建的用途以及当事人的差异,设定不同的罚款和地价标准,对于符合规划、满足房屋结构、消防以及地质安全要求的历史违建,给予处理并确认。
据此,现有的“违法建筑”要实现“转正”,需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其一,需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其二,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认定;其三,或许要符合特定的规划和建设标准。
其一,房屋不能处于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危险区。其二,房屋的安全要符合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标准、规范。其三,房屋要符合历史违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其二,不能有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状况。例如非法占据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占据基本农田;占据一级水源保护区的用地;占据规划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城市公园绿地、高压走廊以及现状市、区级公共设施等用地;压占原来的水管渠蓝线;不符合橙线管理的要求;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内等。
其三,按规定缴纳罚款、地价。
明拆迁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小产权房的法律性质非常清楚,它属于违法建筑。深圳市即将出台的这一新规,能够作为解决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参考依据。广大市民应该积极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所发布的渠道来提出自己的意见。总之,要“确认”成功实现转正是很困难的,门槛较高。所以对于这类住宅房屋,老百姓最好尽量远离,尤其不能接受以这类房屋作为拆迁安置房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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